本公司稽核處直接隸屬于董事會,配置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員共二人。本公司稽核除在董事會會議報告外,并不定期向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報告。
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精神、客觀公正立場執行業務,依據內控制度訂有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據以執行并檢查現行控制制度、程序之有效性及作業遵循程度。
稽核處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劃執行例行稽核,并依需要執行項目稽核,藉以檢核內部控制運作狀況,及時提供管理當局已存在的缺失或潛在的風險以及改善狀況。執行范圍包含公司所有作業及子公司。
稽核處復核各單位年度自行檢查作業,包含作業是否執行、相關控制之有效性等,并依據自行檢查結果呈報董事會作為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